(一)小孩撒野
差兩天二十二歲半。
還有點兒任性。
當你們在努力工作為生活而疲於奔命,我卻在原地撒野給你們添麻煩。
又或許是我太看得起自己,你們才沒理會過我在撒野撒嬌殺人放火,我的任性在你們眼中只是蒼蠅飛過懶得伸手一拍,由我去。
(二)電話
今天,打了很多通電話。
陳小姐從紐約回來,談了一會去忙了,說覆電話卻沒回(原本打算約她吃晚飯)。
婷婷病了,沒神沒氣的,不阻她休息(原本打算叫她幫忙修電腦)。
隊長在加班,連在電話說多句也沒時間(原本打算上她家避靜)。
Lolo跟漢玉在吃晚飯,說地方吵晚些覆我電話,等了半個夜晚也沒回音。
winnie跟朋友在銅鑼灣吃飯,說回家找我(她很有信用啦)。
碧碧也病了,留在家中,卻陪我不著邊際的談……(愛死她了~)
大頭剛看完《戀之風景》,我告訴她國際台有她偶像jamie oliver訪問;她反報告剛在街上碰到看完維港巨星匯的大莊尼,富貴得羨煞旁人。
當然,也有打電話給他。當然,他在忙。當然,他說忙完打電話給我。當然,在這天所有朋友都沒有回我電話的日子裡,他也不會是例外,他沒有回我電話。
然後,碧碧邀我上她家,好陪我渡過這個寂寞的夜晚。
(三)幹什麼
屋裡只有三人,碧碧、她的父親、我。半夜,他們都睡了,我獨個兒看了整集的《妙手仁心II》,為了某幾句對白笑出淚來。然後用碧碧的電腦寫了些什麼,也跟大頭icq了一陣子,卻在update這個網頁的時候按了什麼button,整頁丟了,若果前一天上過來的話就知道出了事。
無聊得發慌。
我開始懷疑,究竟我來這裡幹什麼?幹什麼!
(四)他笑得似烚熟了的狗頭
我又回到了小房間了。
想起剛剛發生的事,以及我坐在這裡的原因,真想找個坑埋了自己。
那是半夜三點多無聊得發慌之際想出來的玩意。由於碧碧的家跟他的公司只不過廿元的士車費的距離,貪一時方便,送了個短訊給他。
「明天會不會早上回公司?不如一起吃個早餐好麼?」
不消半刻,他回電,才知道他還在公司寫稿。他打算把稿子寫完才回家,所以第二天不會早回,不能跟我吃早餐。他開玩笑,「不如去吃宵夜。」我還以為他說約明晚,他又說一句「已經很晚,你一個人上街太危險。」我才知道他整晚顧著寫稿沒吃飯。
我說,「你等一下,我回頭打電話給你。」掛了線。
回他電話時,他奇怪的問,「你在哪?為什麼你周圍那麼吵?」
「對呀,為什麼那麼吵?你現在下樓就知道了。」我在駛往公司的的士上,帶著一盒在半夜四點街頭小檔子買來的「雜錦炒河」。
下了車,竟然很多同事在等待公司的午夜穿梭巴士,大約是其他部門不認識的人,我沒多看就只顧著走。
「咦?我認識她的!」一把熟悉的聲音,令我頭皮發麻。是他的朋友rick先生,公司其中一本雜誌的記者。
我跟他打個招呼,他又問,「這麼晚?」我唯有揚揚手上的外賣,引來他的大歎,「嘩!佩服佩服!」
我苦笑著轉身走。那就像「為善不為人知」一般的「做名為浪漫實為老土的事情莫被人見」心情吧。苦笑中已看見他跑樓梯下來了。
於是,我又回到了公司,在半夜的四點,坐在小房間裡,看了五小時的書。沒錯,是五小時,他為了精益求精努力扭稿,教我等了五句鐘!我坐在這裡努力想著自己為什麼坐在這裡。
「因為愛呀!」他笑咪咪的說(這是我跟他說過一個朋友方方說過的笑話)。恨不得一拳揮向他的肚皮。
因為愛呀!哈…哈哈…哈哈哈…哼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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