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VE

/ Thursday, 14 August 2008 /
親愛的:

不知不覺,我跟他在一起已經五年了。

上星期六赴喜宴的途上,我問他記得今天是甚麼日子嗎?

他說記得。

那是甚麼日子?

他不肯說,反問我,我也不肯說。

這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嗎?為甚麼我們不肯說出來?

多心了。

其實我是非常慶幸兩個EQ低的人可以走在一起五年、同居三年的,至少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創舉,當中的修行過程跟國家運動員沒兩樣。

前幾天,你問我,為甚麼我倆「看起來」相處得很好,還是會鬧分手的?她眼中的我是一個在戀愛中一定不會想到分手的女人。

想分手,就是因為不能堅強,貪生怕死,捱不下去,寧願放手也不願犧牲。

當然,我們終究選擇了犧牲也不放手,仍舊堅持修行下去。

有女友說,她有過一個拍拖六年的男朋友,二人去旅行的時候從來不給她拍照,只拍風景。重點不是有沒有拍照的問題,而是男人眼中有沒有你。

最後,她用了一年的時間計劃,計劃離開這個男人。

為甚麼要花一年時間?她說,要時間去適應。

然後,她遇到另一個更值得愛的人。

朋友,你要的不是一段沒有將來的關係,而是可以每天開懷的笑安穩的睡的感情啊!希望你哭過以後能夠強壯的面對問題。

我說過無數次,一是豁出去地愛,別瞻前顧後;一是恨恨的放手,別拖泥帶水。

2 comment(s):

Anonymous on: 16 August 2008 at 00:40 said...

I like the last sentenance
但真係好難做到
我諗我可以唔拖泥帶水
但無法阻止自己瞻前顧後囉
+_+

Anonymous on: 16 August 2008 at 20:20 said...

豁出去地愛雖要很大很大的勇氣,
可能會有很大的傷害,但相對亦有機會有很大的收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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