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慶祝W找到新工作,我們決定好好喝一杯。T在Jusco買來一瓶三百大元的當375ml的白酒。曾經在watson's wine cellar買過一瓶三百幾的大瓶裝白酒已經好喝得令人記到現在,這瓶375比較起來貴得嚇人, 難道喝了會飛天?anyway,有人付錢請客,也沒甚麼所謂。
無謂又充實地過半個晚上(當中看了《溏心風暴》大結局),終於喝酒了。375ml三個人分來喝,雖不至於一人一啖,不過也是滴滴皆珍貴。酒一入口,果然很甜很順喉,胃裡喉嚨裡頓時溫溫的、甜甜的,也算是好喝,不過總是覺得當年喝那瓶三百幾元好喝一點。然後,W說要吃剛買回來的魷魚絲,大家一口一口的吃,正當W喝一口白酒時,她即時大叫:「很難喝!」
然後,也喝了口酒的T也說,魷魚絲影響了酒的味道,超酸。
好在,口裡還嚼著魷魚絲的我還沒有喝酒,我大罵:「竟然為了幾蚊的魷魚絲浪費一瓶三百蚊的酒!有冇搞錯!」大家開始吵個沒完。
大家立即一人take一粒extra香口珠,今次由我來試味,結果白酒還是有點酸。(我和T繼續責怪W。)
接下來,我們試過吃nuts,還是不行,口裡還是怪怪的,最後我們找來香草軟芝士,才喝出白酒原來的香甜。
折騰一輪,白酒已喝光了。
這個故事的教訓是,吃魷魚絲還是喝cheap cheap的啤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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