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宮

/ Saturday, 5 August 2006 /
講真,大家有沒有深究過,為何社會上久不久就有老人家失蹤?我不打算說甚麼嚴肅的話題,只是想說個故事。

不知不覺,或者用句「歲月催人老」、「時光飛逝」之類的廢話,「我」已經領了一張搭巴士有discount的長者卡,八達通改了用綠色的(可能是暗示「長青」),由於獨居,「我」也順應潮流的申請了個平安鐘,不過「我」還是覺得手機比較好用,anyway,買多個保險罷了。

好了,入正題,有天,「我」被人捉了,就是拍戲那種行行街被人蓋麻包袋然後扑暈之真實體驗,當「我」醒來張眼,「我」發現自己來到一個陰暗的迷宮,無論怎樣走,也逃不出去。然後,「我」聽到腳步聲和槍聲,有人,有人追殺「我」。

不知怎的,「我」明白了自己身處一個怎樣的狀況:城市裡有一班「仆街」(當時我是直接想到這個稱謂的),他們年青,生活無聊,玩到沒東西好玩,就捉一班老人家,當獵物一樣放入一個大迷宮裡面,然後玩追逐,玩殺人!他們貪老人家行動慢、反應鈍、無反抗能力,加上老人家是被社會遺棄的一群,即使失蹤了,也沒有留意。於是,殺人就變得輕易,也滿足了他們冇膽但又想玩大佢的無聊慾望。

場景cut回「我」被追殺的畫面,「我」很害怕,但「我」不甘心被殺,「我」不停跑,結果跑到一個死胡同。槍聲愈來愈近,「我」藏身在暗處,憑著地上的影,看到敵人一轉彎,「我」就死命的攻擊她(對,她是一個女人)的腿步,趁對方重心不穩,「我」一氣呵成的幹掉她。當「我」還未回氣,另一位敵人又上來,也是一個女的,也慶幸她們是女的,「我」這副老骨頭還勉強撐得過去。當「我」和眼前這個女人打得難分難捨,「我」和她動作開始遲緩,因為彼此發現,我們是相識的,大概是想當年「我」還是壯漢一條的時候跟她有過一段,結果就因為這一段有的沒的,她手下留了情,還帶「我」逃出了迷宮,撿回老命。

離開了迷宮後,「我」不服氣,「我」想報仇。「我」拿了那女人的手槍(那是一柄獵槍)去店裡打聽,店主告訴「我」,槍裡的子彈是空彈來的,殺不了人,不過中了還是會痛。「我」明白,那班小孩追求的不是真的殺人,而是殺人過程中的快感;而空彈一發一發打在年老體弱的老人身上,已經滿足了他們。

「我」在店裡買了槍,召來兩個年輕人幫手,打算闖入迷宮,將這個組織徹底消滅......



故事說到這裡要完了,因為我根本不知道結局,因為這是我昨晚發的噩夢,夢到這裡就驚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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