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ake or die

/ Thursday, 20 May 2004 /
很可怕,阿姐下旨,公司竟然採取「每天申報上班時間」政策,凡遲到者需呈上理由,但要知道在下平日的遲到原因通通是「唔知醒」,所以,以後唔知醒,就要知死。

結果昨天萬幸,在死線前八分鐘抵京,而同事bonita到達自己的位子時遲了數分鐘,不過她剛好在死線把員工證刷過門口的打卡機,結果阿姐還是問她:「你是準時的嗎?」她照實說打卡時剛剛好沒遲到,才避過一劫。

今天,我非常聰明的plan了在上午外出借product,所以不用一早回公司,就可以睡晚一點點。結果,一睡不知時日過......醒來差不多正午!一個字:驚!立即起程到尖咀海運狂借一輪,回到公司已是三點半,還好有outdoor working作砌詞之用,否則,不死才怪。

認識我的人就知道,我是一個一天可睡上十六小時的普通人類,睡得少人就心情不好,而現在這一份工作時間固若金湯,根本沒有十六小時可供睡眠,結果cut了budget,算每天八小時好了,日子下來,久不久睡氣發作,就如今天,又睡過頭了(其實我只不過睡了十小時......)。

我也不想這樣,我在晚間才會生龍活虎,我想,我仍jet leg,時間還停留在歐洲那裡......千真萬確,自從四年前往歐洲旅行回來後,我就是這樣子了。

明天,又要早起,又要準時,god bless me。

P.S. 說來慚愧,我的上班時間是10:30am,其實也不是太早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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