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夜之間,終於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大人,我要再活起來了。
抱歉,到這一刻,2004年一月八日凌晨,我才想通,辜負了大家一直對我的期望教誨支持,我不知道我這一下的通是否對我的人生有幫助,但至少,我有衝動去郁動一下。
i have to tidy up myself, i have to refresh my mind.
我說,自從離開了學院,整個人都似死了,大概稱為活死人,天天只是吃喝拉撒大呼小叫度日,沒有input,也沒有output,近半年更甚,沒有拍片,沒有寫文,近來沒有照相,沒有認真的看書,沒有進電影院,更遑論畫畫、練書法,人,根本不能靜下來,不願靜下來,曾經一次,取出筆墨打算練字靜心,結果沒寫上一紙便氣敗而收,也想過抓起些甚麼描在紙上,不過也只不過是想。
他說,也許畢業後我從沒有想清楚自己想幹甚麼,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甚麼。
我想要的生活,是怎麼模樣?正如大頭說,她求的不是大富大貴,只不過是開一戶外賣小店,賺得足以維生,閒時做些喜歡的,that's all。
我想我是貪婪的,我大概不會滿足於開一戶小店,即使開店,也是要令人嚮往的,要不就不做任何生意。曾經跟隊長說,如果我要開有關fashion的店,就賣鞋,不過店子裡每天只放一雙鞋,天天不同款,賣了便不再生產,賣了也就關店,明天再開……不要問我為了甚麼,只是我一時即興的諗頭。
我想怎樣,不如說我不想怎樣,我不想廿五歲的時候還蹲在原地寫兒童四格漫畫、跟小傢伙周旋、寫廣告稿、跑event……不是不喜歡做兒童書,只是在創作兒童故事的周邊,包圍著太多的應酬,太累人;加上,明知沒有發展的餘地,不如早早抽身。
也許實在討厭工作的集團,基本上在行內已臭名遠播,當初也只不過騎牛搵馬,不過漸漸覺得這一份工作是從來未遇過的穩定,開始考慮在這工作停留一陣子,然而,先是同事連的離職,對工作抱有懷疑;健康愈來愈糟,繼皮膚差、眼皮敏感發炎之後,來了一場大感冒,不斷的看醫生,然後經期也亂了,怕得要死;結果元旦日出勤工作時扭傷了右足,痛得幾天無法雙腳著地,由睡房至廁所的短短路程也要人幫助,他整天背著我東奔西走上下樓梯,大概我應該感動得哭出來,可是那幾天我真的哭的一塌胡塗,卻是為了腳傷和一切一切無謂的。
還好,雨過天已青。
昨天很生氣,是因為人事部拖了一星期,才回覆我,我未過試用期,工傷不包括賠償跌打。也詢問過勞工處了,明白跌打沒有賠償,而西醫便可以,可是在受傷第二天已知會人事部,若要改看西醫也不是問題,而他們卻一直拖延,直到腳傷好得七八,才說一句抱歉,還說如果有下次,我要聰明一點看西醫,bullshit。
更氣的是,親眼看著我在工作時受傷的上司,置身事外,不予幫助之餘,還說風涼話,一句話,心淡。
一下衝動,打算quit。
結果跟大頭吐了一晚怨氣,卻因為這次受傷打擊,想通了一些,明白自己不可以再耗下去,我需要活了。
是時候,開始想,我想要的是甚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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